接連上一期的說明,我們繼續列出幾點企業導入專案工具,最後卻無法順利執行與運作的幾個原因:
3. 認為是資訊人員的工作
4. 沒有一個專屬的負責單位
接連的二項其問題則在於角色與責任上的差異,
舉例而言 :真正有需求的使用單位或許想要透過專案工具來管理每個人的工作狀況接著,便會請求資訊人員負責購買與安裝專案工具,對於資訊人員來說,當他們購買了專案工具並安裝完畢後,這個專案便成功的結案了!
只是對於使用者單位來說,真正想要的是透過工具更好的進行專案管理,並掌握每個人的工作狀況,問題癥結當然還是與前三項的教育訓練脫離不了關係。
然而,誰負責導入,大家就有可能會把矛頭指向他,最後,資訊人員便成了無妄之災了!
同樣的,如果沒有一個專屬的負責單位,導入專案管理工具最終便會可能出現了大家相互踢皮球的問題。
附帶一提,個人建議專案管理工具最佳的負責與導入單位為:PMO(專案管理辦公室)。
以下根據PMBOK(專案管理知識體系指南)列出PMO的主要工作職責:
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不同的方式來支援專案經理:
● 管理所有專案之共用資源。
● 辨識及發展專案管理方法論、最佳實務、以及標準。
● 教導與、輔導、訓練、以及監督專案經理。
● 經由專案稽核,監督專案管理標準政策、程序、以及範本。
● 發展並管理專案政策、程序、範本、以及其他共用的文件(組織流程資產) 。
● 協助解決並協調跨專案間的溝通問題。
總而言之,如果專案工具是一台車,我們想要由台北開車到高雄,如果這台車沒有人願意做駕駛
怎麼跑再快的車子,再怎麼近的距離,想要將汽車開到我們想要去的地點,絕對都無法做到。
同樣的,如果我們將企業導入專案工具視為一個專案,導入的目的就好比想要開車由台北到高雄
如果專案沒有負責人,就好比沒有駕駛一樣,想要成功的結案,相信一定十分困難。
下一期繼續…